都市景觀
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導則
發布時間:2019-8-23 8:12:09 瀏覽次數: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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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導則是為了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要求,滿足21世紀居住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促進我國環境景觀設計盡早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而編制的。旨在指導設計單位和開發單位的技術人員正確掌握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的理念、原則和方法。通過導則的實施讓廣大城鄉居民在更舒適、更優美、更健康的環境中安居樂業,并為我國的相關規范的制定創造條件。
1.2 本導則遵循國內現行的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住宅設計規范和其他法規,并參考國外相關文獻資料編制的,具有適用性和指導性。
1.3 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應堅持以下原則:
1.3.1 堅持社會性原則。賦予環境景觀親切宜人的藝術感召力,通過美化生活環境,體現社區文化,促進人際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設,并提倡公共參與設計、建設和管理。
1.3.2 堅持經濟性原則。順應市場發展需求及地方經濟狀況,注重節能、節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資源。提倡樸實簡約,反對浮華鋪張,并盡可能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達到優良的性價比。
1.3.3 堅持生態原則。應盡量保持現存的良好生態環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態環境。提倡將先進的生態技術運用到環境景觀的塑造中去,利于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1.3.4 堅持地域性原則。應體現所在地域的自然環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征的空間環境,避免盲目移植。
1.3.5 堅持歷史性原則。要尊重歷史,保護和利用歷史性景觀,對于歷史保護地區的住區景觀設計,更要注重整體的協調統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
2 住區環境的綜合營造
2.1 總體環境
2.1.1 環境景觀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及詳細規劃的要求。要從場地的基本條件、地形地貌、土質水文、氣候條件、動植物生長狀況和市政配套設施等方面分析設計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2.1.2 依據住區的規模和建筑形態,從平面和空間兩個方面入手,通過合理的用地配置,適宜的景觀層次安排,必備的設施配套,達到公共空間與私密空間的優化,達到住區整體意境及風格塑造的和諧。
2.1.3 通過借景、組景、分景、添景多種手法,使住區內外環境協調。濱臨城市河道的住區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資源,設置親水景觀;臨近公園或其他類型景觀資源的住區,應有意識地留設景觀視線通廊,促成內外景觀的交融;毗鄰歷史古跡保護區的住區應尊重歷史景觀,讓珍貴的歷史文脈溶于當今的景觀設計元素中,使其具有鮮明的個性,并為保護區的開發建設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
2.2 光環境
2.2.1 住區休閑空間應爭取良好的采光環境,有助于居民的戶外活動;在氣候炎熱地區,需考慮足夠的蔭庇構筑物,以方便居民交往活動。
2.2.2 選擇硬質、軟質材料時需考慮對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并用以調節室外居住空間受光面與背光面的不同光線要求;住區小品設施設計時宜避免采用大面積的金屬、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減少住區光污染;戶外活動場地布置時,其朝向需考慮減少眩光。
2.2.3 在滿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區室外燈光設計應營造舒適、溫和、安靜、優雅的生活氣氛,不宜盲目強調燈光亮度;光線充足的住區宜利用日光產生的光影變化來形成外部空間的獨特景觀。
2.3 通風環境
2.3.1 住區住宅建筑的排列應有利于自然通風,不宜形成過于封閉的圍合空間,做到疏密有致,通透開敞。
2.3.2 為調節住區內部通風排濁效果,應盡可能擴大綠化種植面積,適當增加水面面積,有利于調節通風量的強弱。
2.3.3 戶外活動場的設置應根據當地不同季節的主導風向,并有意識地通過建筑、植物、景觀設計來疏導自然氣流。
2.3.4 住區內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宜達到二級。
2.4 聲環境
2.4.1 城市住區的白天噪聲允許值宜≤45dB,夜間噪聲允許值宜≤40dB?拷肼曃廴驹吹淖^應通過設置隔音墻、人工筑坡、植物種植、水景造型、建筑屏障等進行防噪。
2.4.2 住區環境設計中宜考慮用優美輕快的背景音樂來增強居住生活的情趣。
2.5 溫、濕度環境
2.5.1 溫度環境:環境景觀配置對住區溫度會產生較大影響。北方地區冬季要從保暖的角度考慮硬質景觀設計;南方地區夏季要從降溫的角度考慮軟質景觀設計。
2.5.2 濕度環境:通過景觀水量調節和植物呼吸作用,使住區的相對濕度保持在30%-60%。
2.6 嗅覺環境
2.6.1 住區內部應引進芬香類植物,排斥散發異味、臭味和引起過敏、感冒的植物。
2.6.2必須避免廢異物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應在住區內設置垃圾收集裝置,推廣垃圾無毒處理方式,防止垃圾及衛生設備氣味的排放。
1.2 本導則遵循國內現行的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住宅設計規范和其他法規,并參考國外相關文獻資料編制的,具有適用性和指導性。
1.3 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應堅持以下原則:
1.3.1 堅持社會性原則。賦予環境景觀親切宜人的藝術感召力,通過美化生活環境,體現社區文化,促進人際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設,并提倡公共參與設計、建設和管理。
1.3.2 堅持經濟性原則。順應市場發展需求及地方經濟狀況,注重節能、節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資源。提倡樸實簡約,反對浮華鋪張,并盡可能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達到優良的性價比。
1.3.3 堅持生態原則。應盡量保持現存的良好生態環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態環境。提倡將先進的生態技術運用到環境景觀的塑造中去,利于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1.3.4 堅持地域性原則。應體現所在地域的自然環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征的空間環境,避免盲目移植。
1.3.5 堅持歷史性原則。要尊重歷史,保護和利用歷史性景觀,對于歷史保護地區的住區景觀設計,更要注重整體的協調統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
2 住區環境的綜合營造
2.1 總體環境
2.1.1 環境景觀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及詳細規劃的要求。要從場地的基本條件、地形地貌、土質水文、氣候條件、動植物生長狀況和市政配套設施等方面分析設計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2.1.2 依據住區的規模和建筑形態,從平面和空間兩個方面入手,通過合理的用地配置,適宜的景觀層次安排,必備的設施配套,達到公共空間與私密空間的優化,達到住區整體意境及風格塑造的和諧。
2.1.3 通過借景、組景、分景、添景多種手法,使住區內外環境協調。濱臨城市河道的住區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資源,設置親水景觀;臨近公園或其他類型景觀資源的住區,應有意識地留設景觀視線通廊,促成內外景觀的交融;毗鄰歷史古跡保護區的住區應尊重歷史景觀,讓珍貴的歷史文脈溶于當今的景觀設計元素中,使其具有鮮明的個性,并為保護區的開發建設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
2.2 光環境
2.2.1 住區休閑空間應爭取良好的采光環境,有助于居民的戶外活動;在氣候炎熱地區,需考慮足夠的蔭庇構筑物,以方便居民交往活動。
2.2.2 選擇硬質、軟質材料時需考慮對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并用以調節室外居住空間受光面與背光面的不同光線要求;住區小品設施設計時宜避免采用大面積的金屬、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減少住區光污染;戶外活動場地布置時,其朝向需考慮減少眩光。
2.2.3 在滿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區室外燈光設計應營造舒適、溫和、安靜、優雅的生活氣氛,不宜盲目強調燈光亮度;光線充足的住區宜利用日光產生的光影變化來形成外部空間的獨特景觀。
2.3 通風環境
2.3.1 住區住宅建筑的排列應有利于自然通風,不宜形成過于封閉的圍合空間,做到疏密有致,通透開敞。
2.3.2 為調節住區內部通風排濁效果,應盡可能擴大綠化種植面積,適當增加水面面積,有利于調節通風量的強弱。
2.3.3 戶外活動場的設置應根據當地不同季節的主導風向,并有意識地通過建筑、植物、景觀設計來疏導自然氣流。
2.3.4 住區內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宜達到二級。
2.4 聲環境
2.4.1 城市住區的白天噪聲允許值宜≤45dB,夜間噪聲允許值宜≤40dB?拷肼曃廴驹吹淖^應通過設置隔音墻、人工筑坡、植物種植、水景造型、建筑屏障等進行防噪。
2.4.2 住區環境設計中宜考慮用優美輕快的背景音樂來增強居住生活的情趣。
2.5 溫、濕度環境
2.5.1 溫度環境:環境景觀配置對住區溫度會產生較大影響。北方地區冬季要從保暖的角度考慮硬質景觀設計;南方地區夏季要從降溫的角度考慮軟質景觀設計。
2.5.2 濕度環境:通過景觀水量調節和植物呼吸作用,使住區的相對濕度保持在30%-60%。
2.6 嗅覺環境
2.6.1 住區內部應引進芬香類植物,排斥散發異味、臭味和引起過敏、感冒的植物。
2.6.2必須避免廢異物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應在住區內設置垃圾收集裝置,推廣垃圾無毒處理方式,防止垃圾及衛生設備氣味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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